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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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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阳春市中医院(阳春大道西侧)HD-XZYY-01B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的公示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阳春市中医院(阳春大道西侧)HD-XZYY-01B地块
占地面积:5616.23m2
地理位置:阳江市阳春市春城街道阳春大道西侧头堡村委会、阳春市启贤实验学校对面
土地使用权人:阳春市土地开发储备中心
地块历史用途:园地、林地
地块现状用途:政府储备建设用地
用地规划:医院用地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广东中科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调查缘由: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地块。
二、第一阶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5年9月。根据调查情况,地块2025年以前一直为园地、林地,2025年开始收储作为政府储备用地,用于阳春市中医院迁建(二期)工程建设,地块内中部和南部现状已完成清表作业。地块内现状和历史上不涉及外来填土。
根据相邻地块土地利用历史沿革,地块东侧相邻地块一直为林地,其中2012-2021年有养殖用房,用于生猪散户养殖,而后为荒地,2025年开始建设中医院迁建项目(一期)工程;南侧相邻地块一直为林地;西侧相邻地块一直为林地;北侧相邻地块一直为林地。
根据土壤现场快筛结果统计分析,可知:地块内各土壤快筛点位的检测项目快筛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的风险筛选值和深圳市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67-2020)中的第一类用地的风险筛选值。
根据识别结果,(1)地块历史上一直为林地和园地;(2)地块历史上不存在外来填土;(3)地块历史上不涉及规模化和分散式养殖,不涉及工矿用途、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4)地块历史上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5)地块历史上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6)地块历史上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7)地块不存在被污染的痕迹;(8)地块不存在来自周边污染源的污染风险。(9)地块历史上无企业,无生产活动,不涉及储罐、危险废物存放、危险化学品使用、工业废水排放;(10)区域地下水不利用,周边地表水用作农业灌溉;(11)地块 500米范围内敏感点主要为村庄居民点和学校。
经过周边污染源分析,相邻地块不涉及工业企业生产活动,周边地块不涉及危险化学品、有毒有害物质等的存储,地块周边不存在污染物遗撒和渗漏引起的水平和垂直迁移污染、大气污染物干湿沉降污染、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物垂直入渗、废水直接排放等扩散污染途径迁移到本地块,不会对地块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
三、第一阶段书面调查结论
经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认为调查地块内现状及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周边区域现状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周边区域历史上无污染物迁移到本项目地块的可能性,对调查地块无污染影响,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委托单位:阳春市土地开发储备中心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黄磊158****5725
报告出具单位:广东中科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陈13874800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