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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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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银江河治理三期、倒流河治理二期及银江河县城段新河、摇头河、中屯河、观音河、菜园河、卓潘河等六条支流河道治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调查报告表、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银江河治理三期、倒流河治理二期及银江河县城段新河、摇头河、中屯河、观音河、菜园河、卓潘河等六条支流河道治理项目
建设地点:银江河县城段六条支流治理工程位于永平县博南镇、银江河治理三期工程上段位于厂街乡、银江河治理三期工程下段位于水泄乡、倒流河治理二期工程位于杉阳镇。
建设单位:永平县博源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1)银江河县城段六条支流河道治理工程建设内容:
银江河县城段六条支流治理工程治理河道总长10720.8m,卓潘河治理河长1827.3m;菜园河治理河长542.5m;新河治理河长1794.6m(新河改线长208m);观音河治理河长2329.6m;中屯河治理河长2678.3m;摇头河治理河长1548.5m;本次河道整治工程,对于原河道宽度不能满足行洪要求的河段,采取扩宽河道、加高堤防的方式解决;对于河堤低矮部位,采用河道基础开挖时的部分土料进行回填夯实。
工程等级:根据永平县城市总体规划要求,银江河县城段六条支流治理工程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主要建筑物河堤为4级,临时建筑物为5级。
(2)银江河治理三期工程建设内容:
河道治理总长为9548m,其中厂街段2759m,水泄段4920m,水底段1869m。厂街段从厂街乡双鹤桥上游约70m开始,至瓦畔桥上游止,里程0+000~4+859m,分为上、中、下三段,治理河段长2759m。水泄段治理范围为水泄街新桥上游290m开始,至水泄新桥下游4920m长范围。水底段起于水底大桥上游1869m范围。本次河道整治工程,对于维护好现有行洪通道和洪水滞蓄场所;治导线应大致与洪水流向平行,并照顾中水河势,尽量平顺,满足行洪要求;治导线位置不应距中水河槽岸线太近;治导线布置应充分利用已建的护岸挡土墙工程,以节省工程量。
工程等级:银江河治理三期工程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防护区等级为Ⅳ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次要建筑物及临时建筑物为5级。
(3)倒流河治理二期工程建设内容:
永平县杉阳镇倒流河二期(下段)治理工程位于永平县杉阳镇,倒流河治理段全长8.417km,其中永和段(第一段)全长3.438km,凤鸣桥段(第二段)全长4.979km。
永和段(K1+276m~K4+714m)治理河段轴线长3438m,左岸堤线总长3409.7m,其中新建堤防1968.7m,不治理段总长1441m;右岸堤线总长3428km,新建堤防1899m,其余不治理段总长1529m;左右岸共计新建堤防长3867.7m。
凤鸣桥段(K11+437m~K16+416m)治理河段轴线长4979m,其中里程K12+710.9m~K13+696.9m为一期已治理河段,本次河道堤线除局部河段植被茂盛,不宜按现状堤线布置以外,其余各段基本维持现状。左岸堤线总长4873m,其中新建堤防2077m,堤防加高加固172m,其余不治理段总长2624m;右岸堤线总长5036m,其中新建堤防2402m,堤防加高加固774m,其余不治理段总长1860m;左右岸共计新建堤防长4479m,加高加固946m。
工程等级:银江河治理三期工程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防护区等级为Ⅳ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次要建筑物及临时建筑物为5级。
公示内容:验收调查报告表(验收调查报告表、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5月16日-2025年6月13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 李总
联系电话:15187702041
2.银江河治理三期、倒流河治理二期及银江河县城段新河、摇头河、中屯河、观音河、菜园河、卓潘河等六条支流河道治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
1.银江河治理三期、倒流河治理二期及银江河县城段新河、摇头河、中屯河、观音河、菜园河、卓潘河等六条支流河道治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修改备案本).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