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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9-05
浏览量: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要求,对惠水县三木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年综合利用20万吨铝灰渣循环经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惠水县三木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年综合利用20万吨铝灰渣循环经济项目。
拟建地点:惠水经济开发区濛江街道赤土村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年综合利用20万吨铝灰渣。具体建设内容为:新建总建筑面积33100m2,其中:钢结构生产车间26900㎡(含辅助车间);砖混结构员工住宿、食堂3600㎡,砖混结构办公楼2600㎡,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电信、消防等设施;置安设备共93台(套)。项目总投资19932万元。
二、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惠水县三木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总
电话:13985355628
电子邮箱:49774768@qq.com
邮编:550601
联系地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惠水县长田工业园区C区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贵州中致清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自本信息公示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按本文第四点所述方法,通过信函、传真、网络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详尽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反馈意见。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六、相关说明事项
(1)征求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2)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3)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意见表格式和内容来源于生态环境部2018年10月12日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2018年第48号)配套文件。
惠水县三木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