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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13
浏览量:319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昆明滇红调味品有限公司热风炉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报告表、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昆明滇红调味品有限公司热风炉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嵩阳镇小横山
运营单位:昆明滇红调味品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昆明滇红调味品有限公司热风炉改造项目总占地面积150㎡,总建筑面积150㎡。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拆除原有燃煤热风炉,原址新建热风炉(燃料选用燃料乙醇),原有鸡精生产线的规模、生产工艺、设备均不变。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表(验收报告表、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5月13日-2024年6月7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3888579000
昆明滇红调味品有限公司热风炉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按专家意见修改备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