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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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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电白区2017年第十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电白区电海街道杨梅村)地块位于电白区电海街道杨梅村,地块中心点坐标为:E111.004902°,N21.548213°,占地面积112019.16m2,未来规划为二类居住地地,执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标准。
地块内至今无明显变化,一直为农用地、林地、池塘,有溪流从地块内过境。
北面为道路,隔道路为在建楼盘;西面为林地;南面为环市路,隔环市路为电海街道;东面为居民区、废品回收和在建建筑。北面地块:2019年以前为农用地,主要为农田和林地;2019年开始平整建设,现为在建楼盘和道路。西面地块:西面地块一直为林地,林地内有养鸡。南面地块:电海街道,2020年期间与电海街道之间的环市路铺设。东面地块:从收集到的资料可知,在2008年间东面地块已开始建设,与地块相邻的地块在2018年以前主要为荒地,2018年东面的居民区建设至地块红线,东面建设工棚做废品回收;2019年东面的长山岭开挖,土方外运,2021年平整后的长山岭开始建设。
(1)地块一直为林地和农田;(2)地块历史及现状均不存在外来填土;(3)地块历史及现状均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4)地块历史及现状均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5)地块历史及现状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6)地块历史上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7)地块不存在被污染的痕迹;(8)地块不存在来自周边污染源的污染风险。(9)周边企业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是对水体会产生污染,故其对调查地块土壤的影响可忽略。(10)区域地下水分散式开发利用,地表水用作灌溉、地块农用地灌溉水来源为周边池塘水、上游灌溉水和天然雨水;(11)地块500米范围内存在居民区、地表水体,生活污水不会通过地表径流流经地块,其对地块土壤的影响较小。
经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认为调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委托单位:茂名市电白区土地储备中心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邓主任 188****3678
报告出具单位:广东中科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任海霞15886730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