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一扫
享一对一服务
发布时间:2023-06-28
浏览量:1354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21条、《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3号令)第5条,防范土壤污染风险,根据相关要求,四会市金达五金制品厂属于肇庆市2020年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需要进行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工作。为此四会市金达五金制品厂委托广东中科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工作,现将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布点方案和检测报告公示如下。
附件1、四会市金达五金制品厂重点监管企业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布点方案7.6(含专家意见).pdf
附件2、四会市金达五金制品厂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检测报告(2020年).pdf